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
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这个概念,把这一理论作为指引党继续前进的旗帜。大会强调,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不动摇。
大会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阐明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大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大会提出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即在下世纪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下世纪中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大会围绕这个发展战略,对我国跨世纪发展做出战略部署。
大会强调,要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目标,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新的面貌和更强的战斗力,带领人民完成新的历史任务。
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邓小平理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它是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又是需要从各方面进一步丰富发展的科学体系。
党的十五大对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作了深刻阐述。大会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理论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我们党把它称为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的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这两大理论成果都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大会选举产生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选举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党的十五大以后,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快推进改革,一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一是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杨 肃摘编)